●退貨說明
1. 收到商品有任何問題都請第一時間與客服聯繫。
2. Clarks Taiwan僅提供退貨不換貨之服務 。
3. 退回商品需包裝完好無損和附件齊全,不影響二次銷售之全新商品;若商品有附夾鏈袋、紙盒等特殊包裝也必需保持完整無任何毀損並一同退回,如有毀損恕無法接受退貨;盒類商品〈如鞋靴類/鞋材類〉請使用無油墨之包裝紙/紙袋/紙箱包裝〈請勿直接於商品配件上貼退貨單〉,以免造成後續爭議。
4. 享有購買商品七日的鑑賞期,於鑑賞期內僅限乙次 (不限件數,請勿分開寄回) 免運費退貨的服務。
**鑑賞期非試用期,請勿在此期間試用產品(含包裝)而導致產品(含包裝)磨損、髒污或任何造成產品無法二次銷售。
**當您收到鞋款請於乾淨環境中試穿確認尺寸。
退換貨特別須知
▕ 以下情形皆不受於瑕疵品原因▕
商品色差、輕微脫線、極小污點、染劑味道、溢膠、鞋底有略為髒汙、鞋帶(鬆緊帶)長短不一,個人主觀、不影響穿著等問題, 不屬瑕疵範圍內,是不構成瑕疵退貨的依據。
▕ 以下情況將無法為您辦理退貨,煩請留意以免影響您的退貨權益▕
一、非正常試穿,已有使用摺痕或髒污。
二、退回時,商品配件不全、滿額贈品未隨包附上。
三、已在商品上加工或下腳楦過鞋頭,如貼鑽、彩繪或修剪配件。
四、超過七天鑑賞期
貼心提醒,請勿直接黏貼鞋盒寄出,如有鞋盒損壞則會影響您換貨的權益,如無法復原將酌收整新費50元。
注意:以下情況無法辦理退貨
1. 退回時,商品配件不全或吊牌已剪。
2. 商品有明顯使用痕跡、損壞或人為造成髒污。
3. 襪子等貼身衣物之吊卡縫線、釘線一經拆除或包裝不完整。
4. 已在商品上加工,例如:裁剪、縫線... 等非商品原樣。
5. 活動贈品未退回。
6. 超過7日猶豫期。